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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丨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2-2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量刑标准】
       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小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其中不管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只要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包括领导者。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上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应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物和无形物。比如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

      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有三个,第一,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第二,必须有非法侵占的行为;第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