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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裁定,你真看懂了吗?--韩冰
发布时间: 2017-04-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多数执行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执行被申请人、异议申请人、案外人等在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时,都是一头雾水。部分律师在看执行裁定时,也是以常规诉讼的文书来诠释执行裁定。看不懂执行裁定背后的一系列后果及措施,形式化提异议、监督,并不能实质有效的解决执行问题。本文从执行案号的角度,对执行裁定作简单分析。

【法律分析】
       由于“审执分离”司法改革,从2005年《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年《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11年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六稿)、2011年《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用的若干意见》、以及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从这些文件中不难看出:
1.“审判”与“执行”是分开的。
2.“执行实施”与“执行审查”是分开的。
3.执行庭划分为“执行实施庭”以及“执行裁决庭”。
4.执行案件分为“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
5.执行实施类案号包括“执字”、“执保字”“执恢字”。
6.执行审查类案号包括“执异字”“执复字”“执监字”“执请字”“执协字”。

【律师建议】
       执行裁定看不懂会经常遇到以下问题:
1.执行案件什么时候结束?一直等不知道找谁?
2.找不到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
3.分不清执行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内勤。
4.无法确定法院依职权调查是否穷尽。
5.异议申请立案了?还是没立案?
6.认为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是一回事,等等。
建议当事人在看执行裁定时,应先确定案号,找专业对口的律师先评估案件。避免自身失误导致执行周期拖长,更有严重者错过时效无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