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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手机,将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转走,如何定性?--王子昌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4-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张某在公交站牌座位处拾得一部手机,经过多次尝试,获取了开机密码,并通过手机内部的相册中获取了机主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张某通过操作登陆了机主的微信,发现微信号绑定了一张商业银行卡,并查询到卡内有余额6万多元。张某遂将银行卡内的资金分多次充值到微信零钱中,并分多次将微信零钱中的资金转账到自己的微信号和妻子的微信账号上。

那么,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法律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仅是拾得他人手机不归还的行为,并不会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

      张某在拾得他人手机后,通过多次尝试和查询,获取了机主的开机密码、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后通过充值微信零钱,并转账到自己和妻子的微信账号上,上述行为足以证明张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