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刑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刑事

说刑事
地铁辱骂扫码女的17岁男孩行为的法律定性--方其先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3-0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近日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十号线车厢的视频充斥网络。视频中,一年轻男子不断辱骂两名女子,并抢夺手机。昨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此事称,涉事男子张某(男,17岁)已被警方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及处罚,笔者作一分析:
一、如果本案中被抢的手机经鉴定价值不超过5000元,则该张某的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其抢夺手机的行为违反该法第第二十六条规定: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以及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如果本案中被抢的手机经鉴定价值超过5000元,则张某的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张某在地铁中任意辱骂他人并有抢夺他人手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本案中张某不满18周岁,不管对其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最后再次提醒年轻的朋友不管生活中遇到什么烦恼与不顺心,一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不能让年轻的冲动过了线。即使对方在地铁内扫码推广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