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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就合同效力相关问题展开研讨
发布时间: 2020-02-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2020年2月28日,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组织案例研讨。大案中心主任刘欣慰律师、副主任徐晓峰律师、杨博玉律师、金涛律师、侯正律师、付雪薇律师、缪奇川律师、牛雨师律师参加研讨。
       该案系一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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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然人A介绍,B公司承接某房地产开发项目,A担任B公司相关项目部负责人。A以个人名义与该项目部签订协议,约定项目完成后B公司在扣除一定管理费后,剩余收益由A享有。后该项目完成,A起诉B公司支付收益。

       该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1、A与B公司项目部所签协议是否有效;2、A是否有权分配相关收益。

       对于以上争议焦点,一、二审法院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一审法院认为,协议虽以B公司项目部名义签订,但B公司承认该项目部,故B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二审法院认为,A对该项目部存在一定程度的控制,该协议涉及利益重大,但A却没有要B公司加盖公章,不符合常理,故该协议无效。

       与会律师从再审角度详细分析了本案判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就合同主体、签章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展开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