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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还能再次认定工伤吗?--刘铎清
发布时间: 2017-02-0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佟先生在一重工业工厂负责机轧数控工作,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几年前,在工作过程中,佟先生与一工友共同推钢材。由于在搬货期间碰倒了货物,工友去扶货物,而导致佟先生一人推钢材,造成佟先生的腰间盘突出。当时事情发生后认定了工伤,没达到相应的等级,佟先生在治疗时的费用单位报销。近日,佟先生腰伤复发,由于现在佟先生因腰间盘而请的假都是病假,而不是工伤假,因此有不少的工资方面的损失。而且佟先生认为,自己因为工作而造成腰间盘突出,此病很难痊愈,因此希望得到些补偿。在佟先生与工厂沟通过后,工厂称必须要医院出具证明,并且写清“旧病复发”,才能给予工伤假。但医院只能出具关于佟先生健康状况的一个诊断结果,至于是不是旧伤,医院不负责证明。

【案件争议】
       虽然佟先生的腰间盘突出,确实是由工作导致,并且也认定了工伤。但是由于腰间盘突出的长期性,很难得到完全治愈,很容易复发而导致无法继续工作。并且由于腰间盘突出是一次性病,作为院方,无法诊断腰间盘突出是不是旧伤。因此给出的诊断结果,不会出具旧病复发的证明,想要以工伤得到补偿与休假,只能再次认定工伤。

【律师建议】
       建议当事人多找几家医院,看能不能开出旧病复发的证明。如果不行,可提行政复议,给劳动局发律师函或由律师出面与劳动局沟通,要求认定工伤并争取补偿,之后按照具体的工伤等级去要求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