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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车祸丧生,财产谁来继承?--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6-12-2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小美与小强结婚两年,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家其乐融融。女儿5岁的时候,小美决定一家三口去某著名风景区游玩,由小强驾车,计划周五晚上出发,周日晚上回来。出发后,一家都十分兴奋。在夜晚的高速路上高速行驶,由于能见度差,一辆超速的大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为了躲避其他车辆侧翻,正好撞在小强的车上,导致一家三口当场身亡。面对如此悲惨的局面,亲人们悲痛不已,为他们料理后事后,面对小强、小美留下的财产,两家人坐到一起商量如何处理,但一直无法达成统一,只能相约找律师咨询。律师首先询问了两家在世亲人的情况。小美小强都是独生子女,此次负责他们后事的都是两边的表哥表姐在帮忙,小美的母亲和小强的父亲都已去世。后来,在律师的询问下,小强的表哥说弟弟曾经投保了保险,受益人是妻子小美。面对如此情况,律师给出什么建议?

【律师分析】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互相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除了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人外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果都有继承人,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无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此可知,保险金应该成为小强的遗产,由小强的母亲继承。而小美和小强个人的财产分别由小美的父亲和小美的母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