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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滚利”,超过24%都不被支持!--牛雨师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2-1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复利是指在一个计息周期结束时将利息计入下一期的本金的计算方法,也称为“利滚利”。根据这种方法计算的利息在一定周期后将远远高于以正常方式计算的利息。

那么,这种计算方式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呢?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规定中的“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就是指用复利计算利息。根据这一规定,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按复利计算利息,但是在若干期之后以初始本金计算,其总利息超出年息24%的部分依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