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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快递运输途中货车突遇大火被损毁,责任谁来担?--周文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3-0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近几年网购成为大家购物的一种便捷、时尚的方式,随之引发的一系列网购发生的法律问题,也比比皆是。“双11”期间,小张在网上购买一双包邮的阿迪男鞋,但是由于某快递公司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货物途中突遇大火,车辆损毁,车辆上运输的物品也随之损毁。

那么到底由谁来承担这双阿迪男鞋毁损灭失的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小张所网购的鞋毁损,风险应该由出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