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刑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刑事

说刑事
豪车被水瓶砸伤,车主状告全楼住户--王佳楠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3-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今年3月1日,一辆川A牌照的玛莎拉蒂到达州南外一洗车场,刚一进入停车区就被附近一栋高楼抛下的水瓶砸中,造成前挡风玻璃碎裂,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据附近群众介绍,水瓶是从小区14号楼仍下来的,具体是谁目前不得而知。据附近居民介绍,楼上时常有高空异物坠下的情况发生,居民也多次跟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过,但情况始终没有得到改善。由于该车需要到成都4S店修复,光是维修的费用都需要上万元。目前,车主表示如果找不到扔水瓶的业主,他们或将起诉整栋楼的住户。

【律师分析】
       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作“悬挂在城市上空的痛”,在帝都的陋习排行榜中高空抛物是仅次于宠物扰人的第二陋习,可见广大市民对空中的下落物深恶痛绝。在侵权责任法没有出台前,空中的菜板、玻璃、花盆坠落砸伤人的案例比比皆是,但出了事故后到底由谁来赔偿责任实践中判决结果却差别很大。

      随着侵权责任法出台,针对这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针对水瓶砸车这个事情,真正的侵权人就在建筑物使用人的范围内,如果仅因为不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而让车主自己承担损害后果,对车主太不公平,同时也是对侵权行为的纵容。所以如果14号楼的居民不能证明自己与此事无关,都要对车主的损失承担补偿,实践中可能会由这些住户平均分摊车主的损失。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