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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强制执行阶段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护照信息,有利于执行效果!--金涛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4-2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随着我国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力度的增大,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进行核实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被申请人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等,实行网上限制,上述情况都是基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行为,如无法购买飞机票、高铁一等票。

       在实践中,很多被申请人为了规避法律制裁,钻了身份证信息和护照信息未联网的漏洞,使用护照购买机票,达到出行目的。因此,申请人应事先注意收集被申请人的有关证件信息,有备无患。

      例如:曾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因向法院提供了被申请人的护照信息,法院及时采取联网限制,使被申请人无法购买飞机票出境,被申请人迫于无奈主动联系法院,与申请人积极和解,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