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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销?--徐晓峰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4-2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作为拍卖的一种类型,司法拍卖是法院执行过程中对于可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和流程。在2015年前,法律中对于因拍卖行为存在违法能否被撤销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直到2015年,最高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从法律上确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违法拍卖的情形:

        一、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机构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二、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三、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不同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四、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

        在满足上述事实的条件下,作为执行案件的异议和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要求撤销拍卖,进行标的物的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