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新房时有些房主为了提升入户门附近区域的利用率,会选择将入户门向外开启。这样操作虽然提升了自家房子的空间利用率,却会给左邻右舍带来不便。
那么这样的行为到底是否合法呢?如果违法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到这类将入户门向外开启的行为,是有一定的违法性的。如果左邻右舍能够提交证据证明,这类行为妨碍了其通行权,实施此类装修行为的户主,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生活中的有些问题看似与法律无关,但当你的行为妨碍了他人的生产、生活时,势必会受到相关法律的规制。就像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一样,生活中、工作中还是应当做到有利于工作、生活,方便各方,团结互助,并且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做到公平、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