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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丨生活中,哪些事项可以公证?--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6-12-0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
(五)现场活动公证;
(六)身份公证——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文件公证;
(九)证据保全公证;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