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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意外过世,遗产继承麻烦不断,部分被外人分走,如何看待此案--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2-03-3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事件回顾】

2017年,小吴(化名)的父母因为一场车祸不幸过世,本来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分崩离析。

但生活还要继续,打起精神的小吴决定先完成学业,等毕业后再继承被爷爷保存的父母的遗产(房产证、银行卡等),可让小吴没想到的是本以为顺顺利利的事情,却在中途出了岔子。

小吴的父亲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也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而小吴的两位伯伯初中毕业后,就都选择辍学去外面干活挣钱,可是两人没学到什么本事不说,抽烟、喝酒、打牌这些毛病是一样不落。

小吴的父亲也曾帮着两位哥哥找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胜在轻松、稳定,可一直“无拘无束”的两人却嫌管得太多,先后辞了工作,整日游手好闲。

还没等到小吴毕业,爷爷就突发脑淤血过世了,由于学校离家很远,等小吴赶回家时,已经是爷爷过世的第二天,帮着办理了爷爷的后事,小吴找到两个伯伯询问遗产的事情,可没想到两个人居然对遗产动起了心思。

大伯、二伯表示这财产不仅是小吴父母的遗产,也是自己哥哥、嫂子的遗产,按理来说也应该有我们的份,我们也不贪心只要银行卡里的20万元存款就好。

小吴听到这话一气之下找到律师想要起诉两位伯伯,可律师的一番话却让小吴打消了这个念头,并在两位伯伯配合完成继承公证后,心甘情愿的将银行卡中的20万元转给了两人。

【事件分析】

原来,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吴的两位伯伯不仅有继承权,并且继承份额远不止这20万元存款,可能大家有些迷糊,难不成兄弟姐妹也可以互相继承遗产,那这事不是乱了套吗?

其实,小吴家的这件事虽然特殊但却很常见,原因就在于小吴的父亲先于小吴的爷爷过世,这就导致本该由小吴爷爷继承的遗产发生了转继承

所以小吴父母遗产的继承其实中间包含了两个继承关系:

1.小吴父亲的遗产由小吴、小吴的爷爷共同继承;

2.小吴爷爷的遗产由小吴(代位继承)、大伯、二伯共同继承,其中包括小吴爷爷本应继承的小吴父亲的遗产。

所以小吴的大伯、二伯对小吴父亲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其中小吴能够继承2/3的份额,小吴的大伯、二伯共同继承1/3的份额。

小吴家虽然存款只有20万元,但是房产有4套总计市值至少在350万元左右,就算这些房产都属于小吴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小吴父亲的遗产保守估计也在175万元左右,而小吴大伯、二伯继承的1/3份额则至少是58万元左右,这也是小吴同意大伯、二伯提出的条件的原因。下面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将小吴父亲遗产的继承关系图展示如下:

父母意外过世,遗产继承麻烦不断,部分被外人分走,如何看待此案

 

小吴的母亲由于和小吴的父亲在一场车祸当中过世,并且无法确定双方死亡的先后顺序,所以两人之间不发生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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