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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法律规定:债务人的这5类财产,法院也动不了!--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1-2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今这个充满信用危机的时代中,欠钱不还生活中比比皆是,玩失忆、哭穷、死皮赖脸还不上、隐身或跑路,为了躲避债务这些人可谓机关算尽。

更多债主会选择将欠债人起诉至法院,申请执行,追回欠款。但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债务人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被执行,应注意下列5类债务人财产,法院也不能冻结、查封

债务人维持自身及家庭最基本生活所需的物品、生活费、保障人士辅助生活所需的医疗器械等,以及债务人子女受教育所需的费用

债务人自身及亲属受到法律认可的公开发布或者未公开的著作,即保护债务人的知识产权

债务人自身及家庭所获得是奖牌、奖状、勋章

④无过错第三方购买且已经实际使用的债务人的房产,即使没有过户,法院也不能查封、冻结;以及欠债人的投保等。

债务人受到法律认可的,以个人名义与国际组织签订的条约,以及和条约具有相同法律效应的文件,不能被查封、冻结。

不得不说,债务人的以上5类财产就像一块奶酪,债权人也只能看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