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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人买房时,开发商曾承诺折价优惠,现在不承认怎么办?--李统
发布时间: 2017-11-17来源:东友律师 浏览:
 
【案情】
某开发商使用了一种促销方式:未优惠前首付35%的,房屋单价3万元每㎡,优惠后首付款每提高一定比例,房屋单价可享有相应的价格优惠,并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现金折抵。
贾女士听信销售人员宣传后认购了一套总价150万的期房,实际支付首付款50万折抵60万。后来由于楼市火爆销售,该套房屋同类价格已溢价至200万,开发商称从未向贾女士宣传或提供类似让利行为,且贾女士未足额缴纳房款,因此将该房转售给了他人,贾女士屡次协商不成咨询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实践中,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总会有一些让利行为,或打折或折现或搭售或返利等等不一而足,区分这些让利行为,对购房人维权至关重要。
第一,开发商前期宣传、广告等内容,如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如贾女士可以举证证明相关让利材料,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
第二,如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后,又一房二卖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购房款按照实际支付的为准,利息参照同期银行利率,损失主要是预期利益损失,参照房屋价值波动法院可酌情裁量。

文丨李统 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