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多年的摸爬滚打积累了不少经验,在业内也是小有名气,但大量的工作也使得张律师忙的不可开交。某日,大部分律师都正常下班后,张律师因为有个要案需要处理继续加班。在工作至凌晨时,突发疾病,昏迷至办公室,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张律师究竟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同时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本案中,张某属于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因此张某的死亡应该认定为工伤,可以主张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