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这场大火直接导致王娜家损失70余万元整。后经鉴定,起火原因系吊顶灯质量有问题,为此,王娜开始了维权之路。
她首先联系到网站,网络销售平台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并非是吊顶灯的实际销售者,因此拒绝赔偿。后王娜又联系到了商家及吊顶灯的生产者,两方也均以各种理由拒绝。
王娜很无奈:鉴定结果已经显示家中失火是吊顶灯的质量问题,自己主张权利有什么错吗?为什么自己正常的维权会如此艰难?对于王娜的损失,到底谁应该承担责任?
实际上,法律对于这种情形有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王娜的损失是因吊顶灯质量问题造成的,因此王娜可以首先向吊顶灯的销售者,也就是网站上的卖家要求赔偿。如果网站上卖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有误,联系不上实际卖家,王娜应该向此网站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