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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被物业禁止在楼宇间骑行,物业有无权利--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6-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基本案情:
       自去年共享单车风靡各大都市以来,共享单车在解决民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同时,共享单车的市场投放量日益增大,引发了道路拥堵,乱停乱放等现象,其泛滥也带来了不小的问题。社会各界对规范共享单车的呼声不断。连月来,已有众多封闭式居民小区出台管理措施,禁止共享单车驶入。甚至有办公楼宇,如京城某SOHO,也出台禁止措施,不准共享单车在楼宇间道路上行驶,甚至派出保安人员在楼宇外围道路巡逻,禁止共享单车在紧邻公共道路的楼宇外围道路上行驶。据悉,该SOHO的外围道路并非设计成人行道路,因此,引发共享单车使用者诸多微词。

法律分析:
       共享单车与其他非机动车一样,在法律上并无特殊之处。其他非机动车可以行驶的路段,共享单车并未被法律法规剥夺行驶的权利。虽然,公共道路已经规划出了非机动车道,甚至自行车道,但是公共道路外的楼宇外围道路却并非严格排除自行车的行驶权利。SOHO的外围道路,其产权虽属于SOHO,但根据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权人在某些情况下,有义务为他人的通行提供必要的协助。SOHO的做法,似乎有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共享单车使用者相邻权的地方。况且,禁止权利滥用既是一项宪法原则,也是民法通则确定的基本原则,SOHO严格禁止共享单车在楼宇外围及楼宇间道路上行驶的规定有可能构成滥用权利。当然,如果SOHO将外围道路改造成纯粹的人行道,则可能完全阻断共享单车在外围道路行驶的机会,达到排除共享单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