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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将过世母亲的房屋换锁霸占,两姐姐法院主张继承权--苏春辉
发布时间: 2017-07-2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张竹、张兰(均为化名)是一对姐妹,父亲张天(化名)在2000年因病死亡。母亲陈方(化名),于2013年因病死亡。2010父母原居住的房屋拆迁安置分了一套房子,母亲享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两姐妹在母亲生前已尽到赡养义务,特别是自2013年1月母亲生病住院后,一直照顾母亲至去世。母亲去世后,两姐妹到母亲居住的房屋去祭奠时,不想他们的弟弟张力(化名)将该房屋的锁更换并强占了房屋。

        无奈之下,两姐妹去法院起诉要求:
1、依法要求母亲生前所住房屋(建筑面积70平方米)由两姐妹继承,张力协助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
2、本案诉讼费用由张力承担。

【律师分析】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与遗赠扶养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案被继承人陈方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故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诉争房屋系被继承人陈方个人财产,属于其遗产。如果原、被告对房屋现价值无异议,考虑客观情况,该房屋由三原告各继承三分之一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