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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是否可以起诉请求分割?--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5-2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夫妻结婚5年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孩子随女方生活,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以及一部分存款归女方所有,女方当时很满意。

        但半年后,女方发现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匿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得知后随即将男方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男方辩称,他和女方已经协议离婚半年,当时女方也是是同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因此不同意法官重新分割双方财产。那么法院是否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呢?

        一般情况下,对完整意义上的离婚而言,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都应当解决包括婚姻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在内的全部问题。

      但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确实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该当依法予以分割。总的来讲,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夫妻对其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力,只要没有因出现共有基础丧失或重大事由的情形而分割过就一直拥有共同的物权,也无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