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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办?--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2-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李先生是北京人,王女士老家在山东,二人结婚后育有一子5岁,王女士户口在老家并未迁出,孩子户口在北京。现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王女士抚养。王女士觉得北京户口在教育上有诸多优势,因此不愿意将孩子的户口从李先生家迁出。李先生认为:既然法院都判决孩子归王女士抚养了,那么孩子户口也应该迁出去,他语气强硬地要求王女士在一定期限内将孩子户口迁出,否则会不客气。王女士则认为,父子一场,虽然孩子现在不归李先生抚养,但终究是他的亲生孩子,既然孩子户口在北京对孩子有利,不迁出又有什么影响呢!她很困惑:俩人离婚了,孩子归自己抚养,孩子户口是否可以继续在男方家?

      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一)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户口就跟谁;(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三) 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

      上述案例中,孩子的抚养权归王女士,王女士有权拿着离婚判决将孩子的户口迁出,但是若王女士拒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李先生也没有其他强制措施将其迁出,只能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