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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丨诈骗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2-2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最高院、最高检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施行中,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例如,目前北京市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量刑标准】
       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结】
       本罪的主体为自然人,犯罪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客观方面是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且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符合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