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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2-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利用各种求职类app找工作、换工作已经成为了现在年轻人求职的首选,但求职者在选择工作时往往只看重公司规模,工资待遇等方面。而这些方面也是这些求职APP在审查相关公司情况时的薄弱环节。律师在办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时遇到了这样一例案件。贾先生大学毕业一年,在某IT公司从事互联网维护等工作。新年新气象,贾先生也想换换工作、跳跳槽。他在某求职手机APP上与所谓的某公司高管直接进行了沟通,对方给的职位也是贾先生一直想做的开发类的工作,在对方热情邀请下贾先生参加了面试,并且顺利得到了offer。贾先生辞去了原来的工作,来到新的单位准备在新的岗位上大展拳脚。没想到刚到公司第一天,公司以其不符合工作要求为由,让其签订了一份名为《就业保障协议》的合同,再配合他们的花言巧语,用贾先生的身份证开办了某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的学习培训贷款项目,稀里糊涂中贾先生办了1万6千多元学费贷款,该笔款项直接由互联网金融公司打入该公司账户内。贾先生莫名其妙的上了几天班后,发现越来越不对劲,感觉这所谓的公司完全就像一个培训机构,上班就和上课一样,贾先生感到自己是被欺骗、利用了。醒悟过来的贾先生与该公司协商退款解约无果。贾先生找到了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贾先生得以顺利办理了退贷。

      律师建议求职者在选择工作时,切记盲目,一定要考察公司是否正规,在签协议、合同时要认真查看,万不可马虎大意。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