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法律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法律事

说法律事
员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业余活动中受伤,是否于工伤?--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6-12-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答: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对于员工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并结合该项活动的目的、性质、是否为单位组织安排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014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劳动者在参加单位组织的业余活动中受伤是否能够认定工给出了明确答复。该规定第4条明确指出:“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