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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避责任的应对--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1-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前言】
       在有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利用自身优势规避法律责任,这无疑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不公平,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本文将分析用人单位企图规避责任时劳动者该如何应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
       2013年徐先生找到了一份负责小区宽带收费、安装、调试修理的工作,对每月4000元左右的收入心满意足。但在一次修理工作中不幸受伤,去医院就诊时才意识到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保。不但高额的医药费需要自己承担,而且工作也被人顶替。 这让躺在病床上的他苦闷不已。出院后的他找到律师,希望帮他维护权利。

【律师分析】
       徐先生所在的公司不但未缴纳社保,而且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工资也是以现金或者由他人转账的方式支付。这样一来就很难从法律上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进而该公司就能规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有时面对用人单位的一些不合理的条件我们也不得不去接受,所以当我们在就业时遇到用人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企图规避法律责任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权利。因此,律师提醒:劳动者可以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并且在入职初期固定例如入职日期,工资标准等此类证据。特别提示,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可以要求取得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但是只有一年的诉讼时效(即1年后就无法取得赔偿),对于未缴纳的社保是无法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只能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者只有在工作时取得相应证据,才能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