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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丨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和量刑标准--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1-1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立案标准】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小结】
       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