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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劳动法: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出事谁来赔?--牛雨师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2-15来源:东友律师 浏览: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上述规定列举的主体均有义务参加工伤保险,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并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应当如何赔付呢?

       根据《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也就是说,如果相关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该单位需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自行担负相关费用。根据《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单位将需要担负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以及与伤残相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