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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学法丨再审申请的期限是多长?--牛雨师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7-3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我国是两审终审制,案件经过二审法院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对案件结果不服的一方依然可以通过申请再审寻求救济。那么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长呢?

根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以下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也就是说,除了以上四种情况是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事由之日起六个月提出,其他的都应在相关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提出。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可见,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不适用上述四种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