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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去世后房产和资产该如何继承?--王绍伟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4-1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老年人再婚后去世,房产,资产的继承问题,首先需要厘清资产和房产的权属来源,就是确定这些资产和住房产权是否属于老人再婚后与后老伴儿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去世老人只有一半权益,该一般权益为遗产。如果是老人再婚前取得财产和住房,就是老人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该产权都属于去世的老人,去世后属于老人的遗产范围。

      确定老人的遗产范围后,首先要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须依照遗嘱内容继承。无遗嘱,就需要按照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需要进行区分:

1、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有继承权。形成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年龄较小,随继父母生活,由继父母提供生活照料和生活费用的情形。

2、继子女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如继子女只是名义上的,但未随继父母生活,也未以继父母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

3、继子女成年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

      司法实务中,针对老年人再婚引发的财产纠纷和继承纠纷案件较为多见,为此律师建议:

一、老年人再婚时最好能做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财产约定,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归属;

二、老人应该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提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分个人遗产;

三、常规的作法是,晚年再婚时,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自己去世后,均归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

      总之,已经再婚老年人和将要再婚的老年人,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婚前财产及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一定要慎重,多和子女沟通,既考虑自已的晚年生活的保障,也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考虑子女的生活帮扶问题,这样才能家庭和谐,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