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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诉你,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周文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4-0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现实中还有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但是我国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到底是否有效?
 
      目前我国对于夫妻忠诚协议没有法律规定。法律实践上,部分法院支持,部分法院不予以支持。总体上就是没有法律强制力。双方可以订立,一旦一方违反约定,双方自愿履行,法律也不予以干涉。但是一方不履行,诉之法院,则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

       忠诚协议的效力判断基础是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抽象地谈论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没有任何意义。总体来看,现阶段法院普遍对忠实协议的效力认定持有保守态度,因此夫妻双方拟定忠诚协议的过程中,应当合理设计条款;在一方以忠诚协议为基础要求过错一方承担责任时,应当在充分把握协议内容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诉讼路径,才有望在夫妻感情零落之时获得协议中约定的权益保障。

      “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只要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如果其违反了(或部分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则其是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就是法律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规定。但这一条规定仅是一项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另根据《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基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向原告出具的忠诚保证书具备可操作性,一旦出现保证书中的事实发生,在离婚时就可以依照执行了。

       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关系到婚姻关系是否稳定的关键。虽然对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可能还没有达到重婚、与人非法同居等严重程度,一方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也尚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