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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无照经营网吧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王旭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4-0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2019学法丨无照经营网吧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案情】

2010年,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经营网吧,二人租赁了一间房屋并组装了二十余台台式计算机,在没有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对外经营网吧业务,并提供淫秽、色情视频供顾客观看。

2011年,二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核实,在非法经营网吧期间,二人违法所得共20余万元。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本案中,李某和王某违反国家规定,经营无照无证网吧,且网吧电脑内存有大量淫秽、色情内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以及其他一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