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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刑事
你写我登,我也有错?--王旭律师
发布时间: 2017-11-03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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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周某系某小学教师。某日,其在上课时,该班学生李某因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作为任课老师未对李某进行殴打体罚等行为,但在次日,某网络公司的论坛上出现一篇文章,文章内容指出,是周某对李某进行体罚,导致李某最终死亡。

     经查,该文章系陈某对之前的一则新闻摘录改编而成,并发布到该论坛上。于是,周某将陈某与登载文章的网络公司共同告上法庭。

【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陈某将严重歪曲事实的文章发布在论坛上,致使大量网民浏览、评价和转发,对周某进行谴责和谩骂,严重影响周某正常生活,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

      但周某未通知该论坛所属的网络公司相关情况,也未要求公司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而且根据现有的网络技术,也不可能对全部网络用户的言辞进行逐一审查,在陈某起诉后,该公司已删除相关信息,未使影响进一步扩大。
综上,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该网络公司并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