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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公交车上猝死,司机以为醉酒未理会,责任应由谁来担?--王子昌律师
发布时间: 2017-10-2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2014年6月10日傍晚,坐在上海某公交车上的徐先生给在车站等候的妻子打了一通电话,没想到这竟然是最后的诀别。

      根据监控显示,18点06分,售票员违规中途下车,18时08分徐先生还在接听电话,18时14分,公交车到达终点。停车后,徐先生欲起身下车,但却歪倒在座位上。与此同时,司机在没有检查车辆的情况下,将车子驶离汽车站,没有发现不省人事的徐先生。中途,司机在遇到红绿灯停车往车厢走时,发现了昏迷的徐先生,但推晃一番无果后,就没再理会。后在车辆抵达洗车场后,见徐先生没有反应,便独自洗车。
直到车辆抵达修理厂后,司机才开始打电话报警,并称车站有一“酒鬼”叫不醒,希望警察处理。在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后,徐先生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徐先生的亲属向法院起诉,索赔费用合计106万余元。

【法律分析】
        经法院审理认为,徐先生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自身身体原因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公交公司司售人员未能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及必要的救助义务,致使其错过最佳救治时机是造成徐先生死亡的次要原因。法院最终确认公交公司承担40%的责任,赔偿数额为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