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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被司法机关带走,咋办! 之法律法规篇(第五讲)--方其先律师
发布时间: 2017-11-06来源:东友律师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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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说到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您请了律师,律师要为您的亲人申请取保候审,如何申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梦之队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 ,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这个时候如果您聘请律师,律师就有权利也有义务为您的亲人申请取保候审。在申请取保候审前,律师都会去看守所进行会见,尽量搞清楚案件事实,以及哪些情节是有利于办理申请取保候审的,这样成功率才能更高一些。当然,如果您没有钱聘请律师,也可以自己向办案机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亲自递交或快递给办案机关工作人员。
       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办理在各自阶段范围内的取保候审事宜;
       二、办理取保候审后,案件依然正常进行,但并不是最后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缓刑,只是相对来说概率更大一些;
       三、按照法律规定,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变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但现实生活中,很多都没有答复你同意或不同意;
       四、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这里就不存在是否取保候审的问题。
       五、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因为还有上诉期和抗诉期的问题,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人民法院一般都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并将在押被告人释放,这里一般不需要申请。
       六、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办案机关。
 
文丨方其先律师 刑事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