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政策的颁布,车牌真是比买彩票中奖都难,没有办法,很多人只能租用他人的车牌,但是租用车牌的行为毕竟是违反国家政策,具有法律风险的。
赵某因家里孩子小,老人陪同照顾,具有购车需求,但是苦苦摇号多年未中,无奈经朋友介绍认识李某愿意将自己的新摇中的车牌租给赵某,双方签署了《京牌租赁协议》,随后赵某使用李某的车牌购买了车辆。三年后,李某因个人原因反悔,要求赵某返还车牌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京牌租赁协议》无效,返还车牌。
经法院审理认定,虽然赵某和李某签订《京牌租赁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但是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最终判决赵某返还李某车牌,李某向赵某退还相应的租金。
律师认为:
司法实践中,很多个人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严重,最终无法达到初衷,并受到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