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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被顾客打伤后的救济途径有哪些,能要双份钱么?--王凯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6-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法律规定,被打伤的服务员的第一种救济途径便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途径要求实施侵权行为的顾客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若构成伤残)、残疾人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打伤的服务员的第二个救济途径便是通过工伤保险的相关流程,在认定工伤、确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服务员所遭受的一次伤害可以一并行使上面两种救济途径么?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服务员可以一并行使上述两种救济途径,但是侵权一方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是不能重复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