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民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民事

说民事
劝架失手至打人者轻伤,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5-1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王先生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工作,晚上加完班回家看到一辆公交车上有一个醉酒人张先生对公交车司机拳打脚踢,公交司机满脸是血,王先生赶紧上前劝止,但是张先生对王先生也是拳打脚踢,在拉扯中张先生摔倒摔折两根肋骨,后来乘客报警,经法医鉴定公交司机和张先生都构成轻伤,公安对张先生和王先生都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了刑事拘留。

在法院的庭审中王先生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并有正当防卫情节,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认定王先生犯罪情节轻微,但没有支持正当防卫的抗辩,最终判处王先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张先生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王先生也因被刑事处罚,被单位开除了公职。

 

【律师点评】:

一、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虽然王先生没有被判处实刑,但是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王先生不能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二、见义勇为不是法定免责条件,王先生的行为没有达到正当防卫法定标准。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见义勇为可能会导致正当防卫的产生,但是见义勇为本身不是免责要件,而王先生的防卫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只有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张先生的行为还没有达到上述危险程度,所以王先生致张先生人身伤害的行为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