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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掉下保温杯砸死婴儿,整栋楼100多户业主被告上法庭--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6-0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在北京城郊某小区内,张彤(化名)推着婴儿车带自己刚满六个月的女儿在小区楼下遛弯,没想到一场飞来横祸瞬间而至,楼上掉下一个保温杯重重的砸在了孩子的头上,当时孩子头部凹陷,送往医院抢救,诊断为脑部颅骨骨折、脑部大出血,经过开颅手术抢救五个小时,孩子还是不幸离世。

       因不能确定当时是哪户业主丢的保温杯,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权人,处理完孩子后世,万般悲痛的张彤一气之下将整栋楼128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整栋楼业主给自己意外去世的女儿一个交待,要求所有业主分担孩子死亡赔偿金、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补偿130万元。

      该案因被告较多,法院送达流程需要较长时间,还未开庭审理。

律师点评:
       高空坠物如果确认不了明确的责任主体,所有有嫌疑的业主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见,除了业主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都可能成为侵权嫌疑人,怎么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证明命题,即使能够证明当天外出家里没人,也不能排除可能将保温杯放置阳台、玻璃窗台等可能易跌落处导致杯子掉落的可能性,除非家里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能够还原当时的影像,否则都可能被列入被怀疑对象,而最终被法院判决分担赔偿责任。

      法律在最大程度的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时,不可能面面俱到,考虑到所有人的权益,这就要求每个公民对于不道德及违法乱纪行为尽到最大的监督义务,只有每个公民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提高到一个层级,才能减少类似事件发生的概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似乎并不一定是明哲保身的一剂良药,更多的责任与担当才是推动社会存续和发展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