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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单位多放7天假,又将7天假期工资扣除,合理吗?--杜星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5-0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例】

老王所在单位春节期间为了给员工福利,提前7天放假,让员工提前回家过年,故加上春节期间的7天假,共有14天假期,单位的微信工作群内一片欢腾,一致感谢领导的英明决断。

可是前几天发工资,大家发现提前放假的7天,单位并没有计算在内,即工资少发了7天,员工普遍困惑,明明是单位集体放假,难道这也要扣工资吗?

 

【律师分析】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案中,老王的单位虽然不是经营不善或即将破产,但确系单位原因放假,理应计算工资,否则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也是诚信缺失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