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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地铁扶梯被挤受伤,能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吗?--徐晓峰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3-1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家住广西的王女士春节带着年迈的老父亲到北京游玩,老父亲在北京某地铁站乘坐地铁时因拥挤从自动扶梯上跌落受伤,共花费医药费5万余元。

后王女士向地铁公司索赔,遭拒绝,遂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本案中地铁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本案可从如下两个角度进行处理:

一、从侵权角度

地铁公司对于王女士父亲的受伤承担的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系过错责任,即地铁公司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如地铁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未有人员看护等,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从合同角度

本案系地铁公司为乘客提供地铁服务,地铁公司与乘客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故乘客在运输过程中受伤,地铁公司应当承担合同关系内的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致使老父亲受伤的,地铁公司向王女士父亲进行赔偿后,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