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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两种常见情形--杨博玉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8-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资,而且是足额的,只支付一部分也是拖欠工资。
而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任何一部分未按照支付,都属于拖欠。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五险。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或者缴纳的险种不够五险的,均属于未依法缴纳的情形。

      但是,社保缴纳基数不够的,不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应向社保监察部门反映。

【律师特别提示】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情形的,劳动者一定要以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辞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以个人原因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