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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出全款是婚内个人财产,只出首付可能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8-0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当下80后、90后婚姻关系越来越不稳定,父母为已婚子女买房也有越来越多的担心,非常害怕给孩子置办房产之后双方离婚人财两空,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做了明确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此可见,父母如果出全款给孩子购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使以后双方离婚该房产也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不用担心因离婚被对方分割,但是该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父母给孩子出首付款购房的情况,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很大争议。而现在房价奇高,很多父母只能靠辛苦大半生积攒的积蓄给孩子出一部分首付款,婚后再由双方进行还贷,那么在父母只出首付款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还能不能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二十七【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认定】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由此可见,父母只出首付款为孩子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所以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时一定要慎重,也希望每一段婚姻都可以善始善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