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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条、无欠条、无转账凭证的借款,这5项间接证据,或许可以要回钱来--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6-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产生于熟人之间,债权人往往拿不出借条、欠条,甚至是现金支付,缺乏转债凭证,这样就很难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因此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律师从实务角度分析,提出如下建议,以帮助债权人取得更多的间接证据,再附之债权人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可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或许可以说服法官。

一、证人证言
       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录音
       要使录音证据合法有效,成为判决的依据,需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威胁等违法行为。录音行为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住宅权等;
第二,该录音证据的录音技术条件良好,谈话人主体身份明确,内容清晰,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内容未被篡改,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订立还款计划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没有借款凭证的烦恼。

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
       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五、可以通过QQ、微信、支付宝聊天记录、微信语音记录等新的证据形式
       应具备以下两方面条件:
第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        
第二,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