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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丨试用期到了,公司可以随便延长试用期么?--王凯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6-1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分为三档,分别为: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延长与劳动者之间的试用期的。那么用人单位明知违法依旧延长了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会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有什么救济措施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存在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行为,首先,劳动者可以对该违法行为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其次,对于延长的部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司给予赔偿,而赔偿的标准即为实际延长时间乘以转正后工资。